万宁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

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如下:借款人前往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,并递交相关资料;银行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,并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送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;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通知经办银行;签订贷款相关合同,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,将借款合同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;复核通过银行按照要求发放贷款。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
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第二十七条
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应当提供担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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